谁“左右”了国民体质总体水平? ——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系列解读之一 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蔡睿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,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改善,自2000年开始,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年龄段的国民体质监测以来,国民体质的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。国民体质综合指数结果显示:10年来国民体质综合指数提高了0.39个百分点。其中身体素质指数提高了0.96个百分点,约有50%年龄段的国民身体素质水平明显提高,其中20~39岁年龄段成年人提高幅度高达4.42个百分点,幼儿的提高幅度也高达3.14个百分点。由于这两个人群的提高幅度较大,而其他人群下降的幅度远远低于这两个人群的提高幅度,使得身体素质指数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,同时为10年来国民体质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了贡献。 与此同时, 20~59岁年龄段人群的体重超重与肥胖比例的上升,使得这一年龄段人群身体形态综合指数的下降明显,并导致整体国民身体形态水平呈下降趋势,虽然幅度较小,但是足以抵消其余人群的提高表现,而成为导致此次身体形态综合指数下降的主要因素。 身体机能的主要指标——肺活量约有半数年龄段人群呈下降趋势,且幅度较大,使得国民身体机能水平下降了6.65个百分点。但是由于身体机能指标在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中所占权重为20%左右,因此,对监测结果的影响有所减弱。 城乡差异开始缩小,其差距由2005年的1.05个百分点下降至0.97个百分点,缩小了0.08个百分点,这一微小的变化,有可能是城乡国民体质变化的一个新的起点。 从区域来看,由上海市等12个省(区、市)组成的东部地区、河南省等9个省(区、市)组成的中部地区和甘肃省等10个省(区、市)组成的西部地区国民体质综合指数分别为102.57(10个提高,2个下降)、99.45(4个提高,5个下降)和97.86(1个提高,9个下降),总体上呈现出“东高西低”的态势。可以看出,不同地区国民体质水平发展仍然不平衡。东部地区国民体质水平优势突出,继续处于全国的较高水平的位置,地区国民体质综合指数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.71个百分点,差距比2005年约提高1倍。 总体而言,10年来国民体质水平有所提高。城乡差距开始减小。 |